服用兴奋剂如同是残害体育事业的癌症。服用兴奋剂不仅危害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坑害我们青春年华的陷阱,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在过去的21个年头里,我一刻也没有松懈对该棘手问题的警惕性。亚历桑德罗・德・梅罗德亲王主持的国际奥委会的医学委员会,在帕特里克・斯查马斯奇博士的有效领导下,对这一瘟疫开展了毫不留情的斗争。创建于1967年的医学委员会是国际奥委会的一把利器,同时我想在此表彰梅罗德亲王在这场漫长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认真精神及果敢的魄力。长时间以来,国际奥委会 一直通过它的医学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医学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就是禁止服用兴奋剂,列举出一系列违禁药物及违禁措施的清单,强制奥运会参赛运动员必须接受医药检查,以及对违反相关医药条例包括运动员医药护理规定的人予以惩罚。不惜一切代价的求胜欲会诱使运动员的领导求助于非法手段,达到比对手高出一筹的目的。很多人以为只有服用兴奋剂才能在体育比赛中保持高度兴奋的状态。比赛愈来愈激烈,要在众多强手中脱颖而出的想法给运动员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这也就间接导致了他们服用兴奋剂。运动员一旦获得成功,金钱、荣誉就会蜂拥而至,他们会被视为真正的明星,可是这种一味追求创造体育辉煌成就的念头不应该置社会道德、职业道德于不顾。为了挽救这种局面,我们必须制定长期的教育计划。为使国际奥委会能适应反兴奋剂斗争中变化的形势,在我担任主席的21年里,我为反兴奋剂斗争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不幸的是,那些试图改变体育成绩的幕后黑手总是先我们一步,他们在一些置道德准则于不顾的所谓专家的帮助下,寻求着新的出路。随着检测方法的日益完善,他们又试图运用科学方法来制造新的阴谋,人为地扰乱自然的生理反应或是用多种手段来掩饰他们幕后操纵的结果。然而,运动员自身在很多情况下对此却一无所知。我想就国际奥委会在清除这一毒瘤、保护运动员健康和消除竞赛场上的弄虚作假等方面所做的努力稍稍列举些数据。在1980年的奥运会上,接受反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在普莱西德湖,有440人;在莫斯科,有645人;在我主持的最后一届夏季、冬季奥运会中,1998年长野冬奥会上有621人,悉尼奥运会上有2700人。也就是说,在我的任期中,加强了检查的力度,接受反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人数增加四倍。检查结果呈阳性的:洛杉矶奥运会上有12例,汉城奥运会上有10例,巴塞罗那奥运会上有5例,亚特兰大奥运会上有2例以及悉尼奥运会上有9例。没有人能想象得出,作为国际奥委会主席和奥林匹克运动的保护人,我是如此一贯地、坚决地反对有悖于体育运动准则的行为。这些准则先由我们国际奥委会颁布,继而日益增多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甚至还有各国政府都加入到这一行列。尤其是服用兴奋剂,违背了体育的本质,也诋毁了被我们的前辈以及我们自己看成是神圣理想的体育灵魂:即超越自身极限(更快、更高、更强),力争出类拔萃,得到社会认可和达到完美的境界。
全世界上亿的运动员自愿接受我们的原则、尊重我们的理想。他们诚实的行为是对我们大家的一种鼓舞,激励我们彻底拒绝设置陷阱的诱惑,因为一旦从事那些有害行为,他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就会面临危险。第一桩因服用兴奋剂而致命事件要追溯到1879年的波尔多至巴黎的自行车比赛上,英国运动员林顿在服用由他的经纪人(一位自行车厂老板)提供的一种兴奋剂后死亡。到了1910年,吸氧的做法在比利时和英格兰的足球运动员中广为盛行。不久之后,拳击运动员开始使用马钱子碱以及烧酒与可卡因的混合物。于是,服用过毒品的运动员便有了挂在嘴边的借口:“我没有察觉就服用了!是有人在我的咖啡里加东西了!”1910年,詹姆斯・埃弗赖在被杰克・约翰逊击倒在地之后,声称有人在他喝的茶中放入了毒品以至于削弱了他的战斗力。在1960年罗马举行的第17届奥运会上,丹麦自行车运动员卡努特・埃内博格・简森死亡,专家称死亡的原因是他摄入了大剂量的安非他明和一种提纯于尼古丁的酸性物质,大家传闻是他的教练所为。英国自行车运动员汤姆・辛普森在环法自行车赛的旺图斯山赛段中因服用了大量安非他明而死亡。1936年拳击运动员比略因摄入海洛因而死亡。在1960年获得400米障碍赛铜牌的迪克・霍瓦德也因过多地服用了海洛因死于1967年。这些仅仅是几桩深深地引起舆论哗然的事件。然而这一现象日趋严重并且正在威胁着所有的运动员,它吞噬了奥林匹克理想原则及其灵魂。有一起服用兴奋剂的事件一度成为全世界报纸的头条新闻。1988年,曾发生一桩荒唐的事。加拿大著名百米短跑运动员本・约翰逊涉嫌服用一种兴奋剂,有人却试图不追究他的责任,而把过失推脱到他的一个竞争对手身上。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处理该事件毫不迟疑。我们知道如果不按规则来处理问题,如果在丑闻面前却步,梅罗德亲王及他的同僚们自1967年以来所做的努力就会被完全葬送。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可走:制裁那个加拿大短跑运动员,同时把金牌授予真正的冠军。
以上是我对该问题的历史回顾,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服用兴奋剂是我们这个时代让人感到可耻的问题。本世纪初,在变化着的体育界里可以窥视到许多新问题,但服用兴奋剂的问题由来已久。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在众多的新闻发布会和公共场合中,我多次强调:我们在反兴奋剂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是最终的胜利尚未到来。
在我任期的这些年中,国际奥委会一直采取务实的态度处理该问题;因为根除兴奋剂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为此我们一直宣扬反兴奋剂斗争的原则、制定反兴奋剂斗争的战略。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一直很明确。无论如何,我们所关注的、所捍卫的是:1.保护运动员的健康;2.维护医学道德、体育道德;3.所有运动员参赛机会平等。
在一些座谈会和大会上,人们经常问我:为什么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运动已对服用兴奋剂宣战,而那些独立于国际奥委会的职业体育联合会却显得漠不关心?谁又能突发奇想去控制那些艺术家、文人、企业家、政客或者卡车司机不服用兴奋剂呢?为什么没有人去追究有一些违反医学道德的药品帮助某些人完成卓越的业绩、获得显赫的名声呢?尽人皆知,服用这种或那种药物就会提高他的竞技水平。在某些人类活动中,服用兴奋剂被认为是正常的,甚至是必要的。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社会一如既往赞赏优异成绩,却不管他是用何种代价取得的!我们怎么才能使体育摆脱这样的舆论潮流呢?奥林匹克的理想建立在皮埃尔・德・顾拜旦的人文主义理念的基础之上,他是一位以人为本的教育家。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及其生存环境应该成为所有忠于奥林匹克理想的领导者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我们不仅要宣扬反兴奋剂斗争,而且还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斗争、迎接新的挑战:在法国的格勒诺布尔冬奥会和1968年墨西哥第19届奥运会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为第一个宣告进行反兴奋剂斗争的组织。不幸的是,三十多年之后的今天,必须承认:尽管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各国国家奥委会都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服用兴奋剂的现象仍未得以根治。面对问题的严重性和兴奋剂这一毒瘤给运动员及广大青年的健康和幸福造成的危害,国际奥委会决定1999年年初在洛桑召开第一届体育界反兴奋剂的世界大会。
大会的与会者就四个主要问题分别在四位国际奥委会副主席的主持下进行分组讨论。这四个主题是:对运动员的保护(由阿尼塔・德弗兰茨主持)、司法及政治层面(由凯巴・姆巴依主持)、道德和预防教育(由保尔・施米特主持)和财政层面(由里查德・庞德主持)。
考虑到结论的重要性,在此我想谈及小组报告的主要内容。他们把服用兴奋剂定义为“使用能够提高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却又危害其身体健康的物质或措施的一种人为行为”。
显而易见,服用兴奋剂的行为违背体育道德、医学道德,有悖于公平竞争的精神,并且与尊重运动员身体健康、构成奥林匹克运动基石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践踏了由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各国国家奥委会所颁布的竞技体育的法规。禁止推荐、建议、准许、容忍使用在服用兴奋剂定义中所提及的任一相关药物或措施的行为,禁止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从事违禁药物的贩卖活动。
服用兴奋剂已成为社会问题。为此,各国政府应开展预防教育运动,首先承担起宣传教育的职责,来维护公民健康,保护青年们过上舒适的生活。联合国及其下属组织--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UNDCP)、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连同各洲、各地区间的非政府组织,都可以在它们各自领域里做出应有的贡献。
体育领导者必须捍卫道德准则,必须保证奥林匹克运动及其运动员不受到违反上述准则的侵害。奥林匹克运动的医学准则适用于所有的运动员、教练员、指导员以及那些在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委会直接或授权组织的体育比赛中服务于运动员的医疗护理人员。奥林匹克誓言也将适用于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并将增加遵守体育道德与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不言而喻,所有已注册的、准备或已参加体育比赛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国际奥委会的医学准则。
1999年2月4、5日在洛桑举行的大会中,一致通过的决议之一就是创建世界反兴奋剂机(英文缩写WADA,法文缩写AMA)。该机构独立于任一组织,于1999年9月成立,并且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正式开展工作,它的宗旨是强化《奥林匹克宪章》中构成奥林匹克体育运动基石的道德准则。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开展的计划中,加强了比赛之外的检查力度,增强了调查时的协调性,推行预防、教育的举措,并且对检验及材料的标准和科技程序进行了统一协调。奥林匹克运动承诺投资2500万美元作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经费,其余的由各国政府负担。蒙特利尔在击败洛桑、维也纳、波恩和斯德哥尔摩之后,成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这一独立组织的永久办公地。我个人认为,反兴奋剂机构办公地本应设在洛桑,因为国际奥委会以及12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均选址在这个城市。时间似乎验证了我的观点,必须在这个瑞士城市里开设办事处。人们更多地遵循地域因素,但却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欧洲国家为夏季奥运会提供了超过50%的运动员,为冬季奥运会提供了80%的运动员。有一个疑团笼罩着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各国政府的态度。直至1999年他们才意识到服用兴奋剂问题的严重性。处理服用违禁物质或采用违禁措施这类事件时,最轻的制裁是取消运动员在两年时间里参加所有比赛的资格,某些情况下禁赛期可缩短。必须统一和完善兴奋剂检验过程中的取样及化验方法,做到让运动员放心,药检过程中实行公平且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保护个人隐私。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各国奥委会必须为因服用兴奋剂事件受到制裁的运动员拟订治疗及康复的计划。即便为了在众多强手中技压群雄,运动员也不应去冒有损身体健康的危险。各国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对从事非治疗目的的违禁药物的贩卖者予以刑事处罚,保障对此类非体育性质的犯规行为进行的调查、追究直至判罚。
各国政府应和奥林匹克运动紧密合作,在联合国系统及各政府间、大陆间组织的框架内,就兴奋剂问题承担起协调本国法律与相关国际法的职责。我坚持认为,政府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然而现今与我们的期望相去甚远,这是因为各国的立法迥然不同。我们必须协调好在进行反兴奋剂斗争中所依托的全部法规。一份违禁药物的清单不应因国家而异(有时,就是在同一个国家还存在因地区而异的现象)。此外,必须协调好判罚尺度,不能因为国家不同,判罚的尺度就不一样。
反兴奋剂斗争是漫长的、艰难的、复杂的,其结果不仅取决于处理违规事件时所采取的处罚措施,还取决于在不同层次上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些宣传教育活动将告之运动员、告之民众,服用兴奋剂是一个可恨的陷阱,它严重危害运动员的健康。可以确信的是,如果没有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存在(该组织在我提议下成立,是国际奥委会的一个创举),如果没有我们给予该机构的资金支持,这将意味着一切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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